美国FCC-ID认证要求及检测标准。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(FCC)近期发布了FCC 22-84文件,通过设备授权计划保护通信供应链免受国家安全威胁,禁止对覆盖清单(Covered List)所列实体生产的电信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进行设备授权,受限类型会定期更新。
根据该计划,FCC于2023年1月24日发布KDB 986446文件,对FCC 22-84设备授权计划如何影响TCB设备授权流程提供指导,并于2023年2月6日更新了FCC 47 CFR part 2的认证要求,即时生效。
新要求如下:
个“清单内的公司”如华为,中兴等公司及下属的子公司,射频设备,或使用“清单内的公司”的模块和产品的,不能申请FCC ID认证;
第二个证明信是指定美国代理人进行传票服务。根据KDB和第2.911(d)(7)条,申请人必须指定一个位于美国的联系人,作为申请人的代理人送达法律文书,无论申请人是国内实体还是外国实体。位于美国的申请人可以指定自己为送达法律文书的代理人。新的FCC角色类似于ISED Canada设备认证要求的加拿大代表角色。
KDB 986446 D01文件解读:
1、“FCC 22-84”报告所涵盖的被制裁的公司,禁止TCB对其生产的任何设备授权。
2、需提供申明信件。申明所认证的产品不是被制裁公司包含子公司生产的设备。
3、需提供美国当地代理商信件,如申请商是美国本土的可以自己做代理。
4、是否所有申请人都需要为所有设备授权申请提交有关“涵盖”设备的证明?
是的,在规则生效日期之后收到的所有申请都需要证明。
5、向FCC提供的证明文件在提交给FCC时是否可以保密?
不。这些不是保密的。
相关问题解答
Q:什么时候开始强制要求FCC认证要提供美代?
A:从2023年2月6日起,凡是出口美国的无线通信产品FCC-ID认证都需要美国代理人信息,申请商是美国公司的除外。
Q:2023年2月6日之前申请的FCC ID怎么来划分呢?
A:目前在2023年2月6日之前还没有发证的申请商,都需要补上美代相关信息,即使是当天发证的,若没有美代,都需要补上美代;如果在2023年2月6日之前已发证的申请商,可以不用补美代信息。